近日由于新冠疫情全球蔓延,率先控制住疫情的中国成为全球抗疫急需医疗物资的主要供应地之一,然而近日欧洲不止一个国家爆出中国产品存在质量不达标的问题。最新一起纠纷发生在荷兰,荷兰国家电视台(NOS)28日报道称,荷兰卫生部宣布下令收回已发往医疗机构的约60万只中国进口口罩,因为这批口罩“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一些西方媒体在报道这些事情时明显带了情绪,有将它们往政治和外交方向引的倾向。
本次新冠疫情紧急,中方厂家加班加点供应外国需求,本身出发点是善意的,此外,中外对于医用产品的标准不一,在外方订货紧急的情况下,有些中国厂家为赶订单临时紧急转产,也可能会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鉴于以上种种情况,商贸部为了规范医疗产品行业,尤以口罩产品为主,已经宣布对当前医疗物资出口增加必要的超常规管理,督促企业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接单生产并出口,力争把不合格的医疗物资产品挡在国门之内。
公告表示,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模版见附件1),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关注册信息见附件2),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同时强调,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公告中提到的附件1为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模板,内容如下:
附件2显示,目前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包括:
国家药监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注册公司23家
国家及省级药监部门国产呼吸机注册公司62家
省级药监部门医用防护服注册公司301家
省级药监部门医用防护口罩注册公司150家
省级药监部门医用外科口罩注册公司523家
省级药监部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公司752家
省级药监部门红外体温计(含耳温计、额温枪)注册公司236家
其实,在该公告发布前,商务部已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管理。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医疗物资出口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这位负责人介绍,商务部将会同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出口的相关医疗物资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之后很快有了上述4月1日起执行的公告内容。
商务部的公告一出,物流方面也作出了相关反应,据相关国际物物流透露,他们已陆续收到航司及海关的通知:
要点:检测报告必须是CNAS 指定的46家检测机构认证的才有效,其他任何机构认证的都作无效处理,航司/船期会拒绝装载货物。如果有近期出口罩的伙伴务必要核实自己的检测报告是否有效。
口罩出口报关文件要求(生产企业的三证) 1、 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2、 医疗器械经生产许可证;3、 厂家的口罩检测合格报告;另外目的国清关所需资质认证也是必要的,如FDA,CE 等
4月1日起开始海关也将会严查。空海运等需要正式报关的防疫物品,都要送检,送检达到国家标准才能出口,否则要没收销毁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请各位跨境卖家特别注意。